山地城镇建设与新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7年第二批开放课题申请通知
2008年11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山地城镇建设与新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庆大学)”立项建设。为贯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宗旨,根据《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大学关于《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中心等开放运行经费使用细则》,自2009年起实验室面向国内外征集开放基金项目,已连续资助近50项开放基金课题,取得了对外开放、合作、交流的良好效果。经研究,2017年继续设立2017年第二批专项开放研究基金,资助国内外学者和科技工作者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
一、资助范围
开放课题应紧密围绕本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资助意义重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研究项目。2017年第二批开放课题主要资助的研究方向如下:
1、山地城镇规划综合技术
Ÿ 以生态为导向的城镇规划设计技术
Ÿ 山地城镇化模式与空间识别系统
Ÿ 山地城镇规划与综合减灾防灾技术
2、山地建筑空间环境优化技术
Ÿ 山地建筑的热工、声学、光学、微气候、卫生环境等性能评价与优化方法
Ÿ 山地建筑内外空间视觉景观环境、复杂功能组合、技术经济指标评价与优化方法
Ÿ 山地建筑的防灾性能评估与优化
3、山地岩土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
Ÿ 地基基础理论与工程技术。
Ÿ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整治
Ÿ 边坡工程理论与应用
Ÿ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技术
Ÿ 城市浅埋隧道与地面结构相互作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系列技术
4、山地土木工程防灾减灾技术
Ÿ 山地结构抗震分析与应用。
Ÿ 山地地震动的工程特性及其定量描述方法。
Ÿ 山地风特性、山地风场模拟、结构风效应试验与分析方法。
二、申请资格
重庆大学以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从事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科研工作,并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属于国内一流水平,具有明显特色;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国内外知名学者优先。
三、 资助金额
申请者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申请资助金额,开放基金的资助强度一般每项不超过5万元。原则上每个方向批准一至两项,合计共资助8-10项。
四. 项目执行期限
每个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即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1日。
五. 考核标准
每个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应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被SCI或以上级别检索的论文(有正式的检索号),且重庆大学合作者需列为论文的共同作者,作者单位之一必须标注为本重点实验室,并注明课题批准号。
六. 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批准的开放课题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两批拨款。项目批准后,即拨付课题资助经费的50%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其余50%待课题结题验收后即拨付。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做好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填写项目中期报告。
自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撰写结题报告、编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限届满9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七、申报程序
1. 开放基金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有关申请说明,申报课题必须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属于2017年第二批开放课题资助研究内容的范畴,并有本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参与项目合作研究。重庆大学相关研究人员介绍可查阅:。
2.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4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3.申请者需认真撰写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并于规定申报时间内向实验室提交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一份,亲笔签名后的申请书纸质文档三份。申请材料提交地址:
联系人:杨黎黎
通讯地址: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5211办公室
邮编:400045
联系电话:023-65120719
Email:shandilab@cqu.edu.cn
4.最终资助结果将于6月底公布
山地城镇建设与新技术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庆大学)
2017年3月31日